国务院考核组完成海南2017年消防考核工作
天津消防网讯 7月27日至8月1日,国务院消防工作第二考核组对海南2017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8月1日上午,考核组组长、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代表考核组向省政府反馈了考核意见,副省长范华平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考核期间,考核组集中对省政府及住建、教育、民政、卫计等25个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文件资料进行了查阅。并分赴海口市、文昌市开展工作,分别听取当地政府及教育、民政、住建、公安消防等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查验了有关资料台帐,实地检查了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了海口友谊阳光城、海口海天学校、海口五公祠、海口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文昌市龙楼镇,文昌市龙楼镇航天社区,文昌市琪水湾伍号居民小区,文昌市维嘉国际大酒店,文昌市中医院等单位。
去年,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狠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2017年,全省共发生火灾1021起,死亡13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5072.3万元,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全省连续11年未发生重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反馈会上,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海南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考核组指出,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消防责任,消防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有效维护了全省火灾形势的稳定。一是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后,海南省政府贯彻迅速,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出台了《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二是部门齐抓共管局面日趋完善。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高效,通过联席会、联合检查等方式,查改问题,破解难题;省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同步部署、检查和考核消防工作,积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联合执法。三是专项整治行动坚强有力。全省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学校机构、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等系列专项行动,6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顺利摘牌销案,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5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完成整改。海口市政府投入6000万元整改766栋老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海南电网公司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和电网抗灾能力3年行动计划,投入177亿元升级改造棚户区、老城区电气设施、线路。四是四是城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不断加强。海南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面加快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全省19个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和34个全国重点镇100%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统筹纳入城乡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共建成16个消防站,增建市政消火栓2136个,新购各类消防车89辆、器材装备3.9万件(套);新建70支乡镇专职消防队、22支企业专职消防队,城乡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考核组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海南部分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能力不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最后,考核组就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是出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消防工作抓实抓好;二是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着力打造责任明晰、共建共治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四是立足长远,不断加强城乡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