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考核组对海南省政府2017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天津消防网讯 按照国务院2017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统一部署,7月27日至31日,国务院消防工作第二考核组,对海南省2017年度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27日上午,考核组一行查阅海南省政府、行业部门及省消防总队相关台账资料,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详细询问,深入了解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下午,考核组分为两组,分别深入海口市和文昌市,听取两市政府汇报,并查阅市级政府和支队相关台账资料。根据考核安排,28日至29日,考核组对城市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文物保护单位、乡镇街道办、高层公共建筑、特勤消防站等消防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据了解,去年以来,海南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落实责任作为抓好消防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优化顶层设计,逐级明确职责,强化督导问效,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的社会化水平。省委、省政府领导经常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带队检查消防安全,跟踪问效重点工作。国务院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后,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去年海南瞄准“一高(高层建筑)二电(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三屋(出租屋、群租屋、简易棚屋)四大(大型化工企业、大型活动场所、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大空间大跨度建筑)”靶心,强化消防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共检查单位18.3万家,督改火灾隐患15.9万处。综合运用挂牌督办、事前问责、拆违改建、关停迁转等手段,销案摘牌6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顽疾性消防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情况,全省各市县投入558万元安装智能充电桩,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点2387处,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198个。海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新购各类消防车89辆、器材装备3.9万件(套)。消防队站建设快速发展,建成16个消防站,增建市政消火栓2136个。新建70支乡镇专职消防队、22支企业专职消防队,基层消防安全基础更加坚实。
此次考核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初步反馈的步骤组织实施。31日,考核组将向省政府反馈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