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连续5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天津消防网讯 5月25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通报称,全省连续5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2017年,全省火灾形势总体稳定,较大火灾起数历年最低,共发生火灾12452起,死亡16人,受伤19人,直接财产损失8378.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5.2%、68.6%、5%、11.4%。
会议通报,2017年全年全省发生较大火灾1起,同比减少2起;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其中,襄阳、宜昌、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等十个地区未发生亡人火灾。综合分析火灾情况,电气线路、设备故障是引发火灾的最主要因素,电气火灾共造成13人死亡,占亡人总数的81.3%,是亡人火灾发生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居住场所火灾远高于公共建筑火灾。其中,群租房、“三合一”等宿舍类场所火灾呈现多发态势。从火灾高发季节来看,冬春两季火灾起数占全年总数的26.4%和29.9%。从月份看,1月和12月火灾最为集中。
会议指出,当前已进入夏季,各类显性和隐性致灾因素凸显,综合近五年夏季火灾分析,存在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几率大、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风险大、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概率大、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难度大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及早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发放提示督办函,推动本地区、本系统落实夏季火灾防控措施。同时,发挥基层群干、网格员等作用,将日常防火巡查纳入工作职责,做到群防群治。采取责任公示、约谈提醒、明察暗访等措施,持续加大对重点场所的排查巡查力度,做到问题“零遗漏”、隐患“零容忍”、处理“零放过”。对不符合消防条件、达不到消防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