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展“三无”老旧小区及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天津消防网讯 4月30日至12月31日,海口市政府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无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自治管理、无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管理”的老旧小区及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突出问题整改,提升和完善“三无”老旧小区及建筑消防设施,全力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摸底评估、组织实施、联合验收四个阶段。海口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制定科学整改计划,明确资金保障,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明确各区人民政府以及消防、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责任分工,推进“三无”老旧小区及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海口市多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摸清“三无”老旧小区及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按照“轻重缓解”和优先考虑属于“三无”范畴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原则,科学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三无”老旧小区及建筑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期间,海口市明确各项整改措施,包括全面摸清“三无”老旧小区及建筑底数、完善修复建筑消防设施、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严密封堵电缆井和管道井、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推行消防安全“楼长”制度、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及志愿消防组织、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演练等8项措施,提升和完善“三无”老旧小区及建筑消防设施,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期间,海口市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火灾隐患突出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