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救出追尾被卡司机 他称不知应放置反光警示牌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458
撞毁的货车车头
天津消防网讯 5月6日16时35分许,金义东公路黄路村变电所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型卡车行车途中出现故障,靠边停车时未放置任何交通警示标志致后方小货车追尾,义乌消防迅速赶赴现场成功营救被困货车驾驶员。
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小货车车头已严重变形,车顶整个被掀开,右边副驾驶室全部没入卡车底部,而驾驶员右脚被仪表台死死卡牢,满脸是血,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消防人员利用无齿锯、液压扩张器经过近十几分钟的努力,终于把驾驶员从掀开的车顶处成功救出,并抬上120救护车。
“你怎么不在车后放个警示标志呢?”救援人员事后询问卡车司机,谁知,这名司机竟然不知道应该放置三角反光警示牌,安全意识着实淡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义乌消防提醒:车辆发生故障时,尤其在视线不好的傍晚和夜晚,一定要开启应急灯,并在规定距离内设立警示标志,诸如此类的交通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