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督导太原消防清明节安保工作
会议现场
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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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消防网讯 4月3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喜春一行深入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对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保及部队管理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期间,李喜春副厅长认真听取了太原支队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保和部队管理教育工作情况汇报,肯定了太原支队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准备、部队管理教育等各项工作成效。
李喜春副厅长要求:支队要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支队党委班子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心无旁骛地做好各项工作。
李喜春副厅长强调:当前正值清明节祭扫人流高峰时期,致灾因素不断增多,火灾防控压力骤然加剧,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是消防工作的核心。
一、要根据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从火灾防控、灭火救援、部队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细化安排,建立健全火灾防控组织机构,以超常规举措、超常规力度组织开展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确保“点、线、面”的绝对安全。
二、要提前派驻警力对重点祭祀场所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同时,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检查,时刻保持隐患查处的高压态势。
三、要严格执勤战备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工作,全面检查车辆装备性能,特别是对祭祀密集的重点场所部位加大管控力度,集中对祭扫区、大型活动举办场所开展熟悉演练。
四、要结合当前季节火灾特点和本地祭祀风俗,加大提示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各界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用火,牢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