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制定出台消防承诺服务创建十项工作要点
天津消防网讯 为强力推动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提升改进消防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消防承诺服务创建十项工作要点。
聚焦中心任务探索创新。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流程再造、素质提升和品牌打造,从服务群众实际出发,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在扎实完成“四零”承诺服务创建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地实情,推出符合实际、群众认可的一项自选动作,切实提升本地创建工作实际效果。
打造更优更快消防政务。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及公安警种先进经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继续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办事路径,压缩办理时限,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不断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消防政务服务的新需求。
完善服务窗口基础建设。科学规划服务窗口功能分区,配置电脑、查询机、打印机等自助服务设施,提供资料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设置办事指示牌、标志牌,配备桌椅纸笔、饮水机、应急药物等便民服务备品;提供办事指南和相关表格、资料,方便办事人员查阅使用。
推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推动信息化与消防政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互联网+消防政务”应用,不断提升网上办事比例。对不能完全网上办理的事项,要最大限度开展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报,并提供邮寄服务选择,真正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深入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深入基层、深入窗口,加强业务工作指导,确保工作实效。按照监督检查、建筑审核、法律法规、火灾调查、窗口受理等不同岗位,分批次对一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流程规范一致,服务质效整体提升。
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内容。在报纸、政务网站、公安门户网站及其他有影响力的媒体面向社会做出“四零”服务公开承诺。通过网站、窗口、公示栏以及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公示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申报材料、窗口地址、服务电话及服务网址,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消防政务知晓率。
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面向社会聘请消防执法行风监督员,全面接受监督,加强沟通联络,每半年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或相关会议、活动,征集意见建议,指导改进工作,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在服务窗口设置满意度即时电子评价系统,确保评价结果可实时监控查询,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巩固提升促进服务升级。在创建工作中建章立制,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固化成果,复制推广。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服务质效,不符合“四零”承诺要求的突出问题,要通过优化流程、完善机制等方式加以解决,让消防“四零”承诺服务红利更多的惠及企业和群众。
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集中宣传与专题宣传、网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宣传消防部队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及“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成果,切实形成声势,不断扩大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工作监督考评问效。将正向激励与反向问责贯穿“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全过程,加大对基层单位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考评问效并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警容风纪、行为举止等方面的监督,严肃处理不良服务行为,切实形成“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