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永春3家“三合一”场所领消防罚单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520
天津消防网讯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永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乡镇半年消防工作督查期间,发现位于永春仙夹镇龙湖村的惠民超市、呈祥乡西村村的聚龙百货店和蓬壶镇八乡村郭丽清经营的加工作坊存在“三合一”隐患,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同时,依法向3家场所开出消防罚单。
据了解,惠民超市一层为超市,二层为居家住宅,未进行防火分隔,且疏散楼梯还被堆放的啤酒箱堵塞。聚龙百货店一、二层为超市,三层为居家住宅,不仅共用同一疏散楼梯,还存在杂物堵塞通道的现象。郭丽清加工作坊一层为服装生产加工点,二层为宿舍,未进行防火分隔,三层为空置。
经过调查取证,查明了该3家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存在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消防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责令惠民超市、聚龙百货店、郭丽清加工作坊停产停业整改并分别处罚款8000元、5000元、5000元。
处罚的同时,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向各负责人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3家场所在停产停业期间不许擅自生产、经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待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