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部署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天津消防网讯 12月4日,山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媒体通气会在山东省消防总队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山东省政府安委会确定自11月19日起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此次冬春火灾防控从深化消防安全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优化消防救援能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等方面入手,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治理,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治理,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为重点,采取精准研判风险、开展约谈提示、实行清单治理、集中曝光督办和严格监管执法等措施,及时化解社会面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1月以来,全省消防部门累计检查社会单位3.3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8万余处,临时查封758家,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461家。针对冬春季节居民住宅火灾突出这一特点,12月底前,全省各地将再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治理,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并将持续加大对农村(社区)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小火亡人”。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期。据统计,近五年的11月至来年3月初,全省共发生火灾7.5万余起,占总数的40%以上。50%的亡人火灾发生在这个季节,近五年全省共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9起,有6起发生在冬春季节。消防部门特别提示:冬春季节天干物燥,居民一定要注意用火用气用电安全。岁末年初亦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节日庆典、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密集,大家在公众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务必留意、熟悉消防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确保一旦遭遇火灾能够顺利逃生自救。同时,商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防范火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