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消防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天津消防网讯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意见》强调,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