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关闭”“三严禁” 广西部署烟花炮竹安全监管工作
天津消防网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大讲堂”主题宣讲活动,专题部署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保持清醒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强监管、严执法抓好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部署要求,春节前,各县(市区)要立即再组织一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情况“回头看”,组织乡镇街道,对已颁发许可证的零售店(点)逐一检查,发现“下店上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撤销、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对未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或从事过烟花爆竹经营的商户,进行全面摸排检查,严禁未经许可非法经营。要严格执法,通过采取视频监控的技术手段,强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变更经营地点、随意库外和店外存放和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在春节销售旺季前对烟花爆竹零售环节进行“网格化”监管,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要严格经营零售安全准入,做到“两关闭”、“三严禁”: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要管住经营批发,春节前,各设区市要组织开展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全覆盖检查,组织开展经营批发企业安全警示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监督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开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风险防范教育和培训;严把批发经营安全准入关,落实批发“六严禁”,督促企业落实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线上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时掌握批发企业销售、库存情况。对于生产环节,要组织县区和企业落实《浏阳通报》,对标宾阳警示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县(市、区)逐厂进行“一证多厂”全面清理排查,对现有“分厂”“工区”逐一制定整顿方案,限期彻底消除“一证多厂”现象;监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做好节前停产并严把节后复查验收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引导生产企业理性面对市场形势,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库存饱和的企业要停止生产,停止进货,严防盲目生产导致超量储存。
要积极发挥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压实县乡政府烟花爆竹“打非”责任,春节前,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一线,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对非法生产、零售、储存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和房屋、出租房屋、林场、果园及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要建立健全“打非”工作档案,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户、人员列入日常重点监管对象,落实责任,加强监控。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举报奖励作用,利用村(居)委会广播站、居民区宣传栏等,张贴安全画册、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危害性以及引发事故的严重后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