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天津消防网讯 3月20日,福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制定《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内容包括防洪防潮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海洋渔业和监测预警设施、水上交通航运和海上作业、城镇防涝、地质灾害、避灾安置点、森林防火等7个方面。
《方案》明确,此次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组织发动、自查自改、监督指导、责任落实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福建省要求,即日起起按照整治内容和“谁管理、谁负责、谁排查”原则,省、市、县三级同时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要全面落实整改,按“一县一册、一险一档”,全面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立即转移受威胁人员或落实避险措施,科学制定方案立即整改。同时,深入查找分析风险隐患形成的主客观条件,着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福建省将强化监督指导,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将组建10个工作组开展督导,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深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