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制度 分析研判 筑牢风险管理链条
天津消防网讯 日前,黑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将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丰富全过程管理、系统化管理的形式和手段,织密织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护网”。
该制度指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坚持预防为主,多方联动,综合防范,科学高效的工作原则。
该制度明确了综合研判和行业研判的研判类别和责任主体,黑龙江省减灾办、安委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综合分析研判;灾害防治部门和安全生产领域重点行业部门,组织实施行业(专业)分析研判。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的研判要素和重点方向,将行业(专业)部门职能作用与省减灾办、安委办综合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分为事前预先研判、事中跟踪研判和事后规律分析三个环节。其中,事中跟踪研判由行业(专业)部门、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事后规律分析由行业(专业)部门组织实施,分析报告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该制度对多渠道加强成果运用方面提出了要求,如将风险分析研判信息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实时与中省直涉灾部门、次生衍生灾害风险关联部门和联动协同部门、涉及市(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共享,共同实施预警响应行动;风险预警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省减灾委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官方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提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履行社会责任和公民责任,强化风险意识;根据事后规律分析的经验教训,组织和指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逐步完善风险防范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等等。同时,制度还明确了组织保障、技术保障和人员保障等保障机制,确保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