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任山东省省长
天津消防网讯 今日上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会议选举李干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李干杰简历:
李干杰,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南望城人,1984年12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81.09 清华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习;
1986.07 清华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9.07 国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其间:1991.09-1992.12法国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研究院学习);
1993.03 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干部、主任科员;
1994.12 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副处长;
1996.05 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处长;
1998.0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核反应堆处处长(1998.01-1999.01挂任湖南省平江县委副书记、科技部驻湘科技扶贫团团长);
1999.01 中国驻法国使馆科技处一等秘书(正处级);
2000.0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正处级干部;
2000.1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副司长;
2001.0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正局级);
2002.0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司长兼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5.08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司长(2005.03-2006.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1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2008.03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2016.10 河北省委副书记;
2017.05 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
2017.06 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
2018.03 生态环境部部长、党组书记;
2020.04 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2020.07 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20.04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