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情况
天津消防网讯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安委办获悉:陕西省安委办日前通报了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有关情况。在为期3个月的集中执法行动中,省安委办在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水利、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共执法检查企业84232家,发现违法行为60078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467起,行政罚款5198.9万元,停产停业整顿426家,吊销证照574个,关闭企业40家。
通报指出,陕西全省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安排部署,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紧盯违法行为排位前三的隐患管理类、培训教育类、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注重在集中执法行动中加大处罚力度。省交通运输厅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营等领域为重点,在全省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查处“两客一危”等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西安市突出重点领域、注重分级分类执法,将集中执法行动与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铜川市在煤矿、危化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及特种设备等5个其他行业领域开展执法行动。
通报要求,要深入开展集中与专项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执法责任,同时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对各项执法工作的督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要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分级分类执法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通过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着力解决不会、不想、不愿执法以及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要持续抓好日常监管执法,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打好执法行动“持久战”“组合拳”,不给违法行为留空子、留余地;坚持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人情执法”“关系执法”和 “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行为,惩治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关闭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零立案、零处罚”单位和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对违法企业依法实施处罚,真正达到教育警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