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新冠肺炎疫情致全球2/3国家平均工资水平降低
天津消防网讯 当地时间12月2日,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2020—2021年全球工资报告》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三分之二的国家其平均工资水平面临下行压力;其他国家平均工资的增加主要是人为作用,反映出低薪工人大量失业。在疫情期间,平均工资可能会因就业结构的急剧变化而大幅扭曲,这就是所谓的“结构效应”,即当大多数失业者都是低收入工人时,剩余雇员的平均工资自然就会增加。为维持就业,一些国家采取了强有力的保留工作岗位的措施,失业率的激增已经得到了缓和。因此,这些国家受疫情的影响可能更多体现在对工资的下行压力而非大规模失业上。
△图片来源:国际劳工组织
报告显示,女性和低薪劳动者的工资受到不成比例影响。一些欧洲国家的临时工资补贴可以弥补因工作时间减少而损失的约一半工资,并减轻疫情对工资不平等的影响。为支持低收入工人,许多定期调整最低工资的国家在2020年上半年按计划提高了最低工资。
在聚焦最低工资的问题时,报告指出,90%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有法定或经协商的最低工资。据估计,全球有2.66亿工人的收入低于现行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受到最低工资法律保护,或是没有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确定最低工资公约》规定,确定适当的最低工资水平应开展社会对话,并应考虑到工人及其家庭的需要以及经济和体制因素,包括现行费率水平。足够频繁的调整对于维持适当的最低工资水平至关重要,而非常低的水平通常反映出一段时间内没有定期调整费率。
报告同时指出,短期内需要通过强有力和包容的社会对话,制定适当和平衡的工资政策,以支持经济复苏。在疫情后为更好的新“常态”做规划时,法定或经谈判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减少不平等现象。
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盖·莱德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不平等现象加剧,造成的贫困以及社会和经济不稳定或将是灾难性的。经济复苏战略必须以人为本,需要适当的工资政策,既要考虑到工作和企业的可持续性,也要解决不平等现象并维持需求。
根据《2020—2021年全球工资报告》,疫情暴发前4年,全球工资增速在1.6%至2.2%间波动;如将中国排除在样本之外,这4年间的实际工资增速则在一个较低水平,即在0.9%至1.6%间波动。二十国集团的发达经济体实际工资增速在0.4%至0.9%,而二十国集团的新兴经济体的工资增速每年在3.5%至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