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成瘾还“断片”!韩“素媛案”凶手被限制饮酒
天津消防网讯 据韩国《中央日报》16日报道,12月15日,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批准检方针对韩国电影《素媛》原型罪犯赵斗淳提交的“特别遵守事项”,认为“有必要为其设定特别遵守义务”。根据限制规定,自称可以喝“20瓶烧酒”的赵斗淳在未来七年内,一次饮酒量将不得超过2杯。
赵斗淳因涉嫌于2008年12月在京畿道安山绑架、强奸、伤害小学生,于2009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他于2020年12月12日刑满出狱。
2020年12月12日,韩国电影《素媛》原型罪犯赵斗淳刑满出狱。图片来源:中新视频截图
考虑到赵斗淳的再犯风险,检方10月16日曾向法院提交“特别遵守事项”,要求对赵斗淳做出禁止夜间外出(当地时间晚9点至早6点)、禁止饮酒、禁止出入教育场所、禁止与受害者联系或接触(在受害者居住地周围200米以内活动)等命令。
不过,法院没有完全禁止赵斗淳饮酒,而是禁止其摄取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03%以上的酒精,相当于两杯普通烧酒的酒精含量。
此外,法院要求赵斗淳向负责对其进行保护监督的监督人员汇报饮酒前后的情况。如果在居所饮酒,需要汇报饮酒的种类,饮酒后6小时内外出时,需要详细汇报外出的目的和场所;如果在居所之外饮酒,则需要汇报酒的种类、饮酒地点和回家的时间、方法。
赵斗淳在佩戴电子定位设备(电子脚镣)的7年内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事项。
分析认为,法院对赵斗淳做出与饮酒有关的详细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他以往的犯罪经历。
有过18次犯罪前科的赵斗淳,大部分犯罪行为都是在过量饮酒的状态下犯下罪行。
2008年12月,暴力性侵小学生时,赵斗淳也是处于过量饮酒状态。在其因该事件被捕之后的第二年,法院曾在2009年通过安山保护监督所与其进行面谈,以判断他是否需要在刑满出狱后继续佩戴电子脚镣。当时赵斗淳曾自曝存在喝酒成瘾的问题。
调查报告中写道,赵斗淳从17岁左右开始饮酒,一次可饮15至20瓶烧酒。他还自曝会在不喝酒时出现“酒瘾发作症状”,喉咙会强烈地渴望酒精,并声称自己在1995年以后便不记得喝酒后发生的任何事情,存在“断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