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防网讯 陕西省纪委监委12日发布通报,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强小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默许亲属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其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强小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纪法意识淡漠,底线原则失守,亲清不分、以权谋私,甘于被围猎,将开发区建设作为与私营企业主利益交换的筹码;大肆收受贿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强小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