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防网讯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还对接种禁忌、特定人群提出接种建议。《指南》指出,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患者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指南》明确,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对于特定人群,60岁及以上人群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目前已有的疫苗尚未获得用于18岁以下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推荐该人群接种。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对于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对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等,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