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天津消防网讯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作业回归到学校育人环节中来。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同时,要求各地要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4月25日的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说。

吕玉刚介绍,《通知》共提出了10条措施,包括加强作业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时间管理能力;认真批改反馈,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要全批全改,并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加强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创新作业类型,学校要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充分体现“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条要求’体现了对教育常识的尊重,肯定了作业存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体现了作业设计的专业性与科学性,防止了作业管理的随意性。”北京小学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李明新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鼓励学校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同时,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鼓励教师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吕玉刚说。

“不允许教师给家长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等于家长放弃对孩子学习的监护责任。从家庭教育的角度,督促孩子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和责任感,培养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能力,实现家校协同育人,是家长的教育责任。”李明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