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
天津消防网讯 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发挥更大作用,近日,科技部会同全国妇联等12家部门印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针对若干措施中公众关心的问题,科技部进行了解读。
女性科技人才撑起了我国科技事业半边天
问:文件出台基于什么背景?
答:女性科技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科技事业十分重要的力量,撑起了我国科技事业半边天。科技部、全国妇联积极推动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2011年,两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推进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女性科技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能力显著提升,在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工程实践等各个方面作出杰出贡献,充分彰显出巾帼力量。但从总体上看,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仍较为缺乏。目前,全国科技工作者中女性占比约45.8%,但随专业技术职务的提高,女性占比逐级减少,女性科技领军人才匮乏,“剪刀差”现象较为突出。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女性占比分别为6%和5.3%。有关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者中,女性占比仅为10%左右。
二是女性科技人才在职业发展中仍面临瓶颈问题。在科研项目资助方面,随着项目层次与难度的升高,女性获得资助的比例明显降低;在科技决策方面,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咨询、科技政策制定等活动较少,各类评审评估工作中女性专家的比例不高;在科研学术网络方面,面向女性科技人才的科研学术网络规模相对较小、资源相对不足。
三是生育友好型科研环境有待提升。女性科技人才面临工作与家庭的双重压力,可支配科研工作时间无法保证、生育期和职业发展上升期时间重合等现实问题对女性科技人才职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为女性科技人才创造更好政策环境
问:文件主要推出了哪些措施?
答:若干措施坚持性别平等、机会平等,从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等6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16项具体措施,为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进步、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更好政策环境。
在“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方面,若干措施着力解决女性科技人才面临的障碍,畅通女性科技人才职业发展路径;在“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扎实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加大对女性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培育更多女性科技企业家。
在“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方面,若干措施在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两院院士增选、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等方面作出安排;在“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方面,若干措施通过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延长评聘考核期限、实行弹性工作制等,帮助女性科技人才不因孕哺期而中断科研事业,切实解决女性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
在“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方面,若干措施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群体,通过开展性别平等教育、鼓励女学生参与科技竞赛活动、设置理工科专业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等措施,引导更多女学生选择科研作为终身职业。
在“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性别差异和女性特殊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女性科技人才政策提供支撑。
以充分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
问:政策突破点有哪些?
答:若干措施以充分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提升政策的系统性、精准性、可行性,主要政策突破点如下:
一是支持女性科技人才获取科技资源,提高科技决策参与度。为解决女性获得科研项目资助机会相对较少、在科技决策中参与度有待提高的问题,若干措施提出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
二是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为提高女性科技人才的获得感,若干措施坚持“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政策着力点,提出要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
三是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若干措施充分考虑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和女性特殊生理特点,提出要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