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
天津消防网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室主任张永志日前在北京表示,将继续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在报告审议之后还要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和向常委会报告的工作。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举行专题集体采访。张永志在接受集体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据了解,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该报告,这是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专项报告全景式地报告了国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11个类别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状况,报告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也揭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张永志介绍说,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综合报告的同时,已经先后听取和审议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谈及为什么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安排在2021年,也就是专项报告的最后一个,他说主要原因是:在四类国有资产中,自然资源资产种类繁多、规模庞大、管理复杂,并且各项改革还在推进过程中,管理基础相对比较薄弱。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指出了专项报告对推动中国自然资源管理的意义。他表示,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摸清家底等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另一方面,有利于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提高;第三,还有利于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针对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张永志说,“我们将继续做好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也就是在报告、审议之后还要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和向常委会报告的工作。”他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对违法违规的就当进行追责和问责,并将整改和问责情况,按照要求,在6个月之内向常委会进行报告。
关于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问题,廖永林介绍说,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各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破坏耕地问题7371个,涉及耕地70.47万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他表示,将不断完善耕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通过每半年一轮次的遥感监测发现问题线索,较真碰硬,在非法实质性占用耕地方面毫不手软,严肃查处。
廖永林还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推进《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坚持审批和监管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