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暂停运行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APP
天津消防网讯 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消息,为认真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以下简称“双减”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日前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一律停止运行。
为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征求意见稿》将教育移动应用分为学科培训类(中小学学科)和非学科培训类(非中小学学科)两种类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中明确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教育移动应用中含有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并通过教育移动应用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生提供以上学科培训服务的教育移动应用统称为“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
教育移动应用中不含有以上学科培训内容,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含高中)提供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和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家校沟通等服务,以及面向非中小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内容的统称为“非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
属于以上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应及时在教育部备案管理平台进行提供者备案,并落实备案要求;市级、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作为教育移动应用的使用者,应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选用已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并及时进行使用者备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选用未经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统一选用的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非学科培训类,《征求意见稿》明确,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一律停止运行。非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按照要求通过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提交备案申请,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按照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备案。非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中小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不得利用直播功能开展学科类培训,平台类的移动应用不得为非合规机构利用直播功能提供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
《征求意见稿》强调,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及其产品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符合“双减”政策规定,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所提供的内容不得有消极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出现游戏链接和广告等。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切实履行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保障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安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在官方网站建立公示专栏,动态公布教育移动应用黑白名单,及时公示经审核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及其提供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联合北京市委网信办、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进行查处。
对应备案而未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一旦发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联合相关部门从快从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