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向文物部门移交193件罚没文物
广州海关关员清点拟移交文物部门的罚没文物 关悦 摄
天津消防网讯 据广州海关消息,12月30日上午,广州海关向广东省文物局指定的接收单位广东省博物馆移交一批罚没文物,共193件,均为广州海关近年来在寄递渠道查获的违法进出境文物。
“这批移交的罚没文物种类多,年代跨度大,包括175本书画本、14枚古钱币、4件陶瓷,涵盖了商、南北朝、清、民国等多个历史时期,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这也是广州海关今年以来涉及书画本最多的一次文物移交。”参与此次移交工作的广州海关财务处私货科副科长苏江文介绍。
据了解,一些不法分子为走私文物进出境,往往将书画类文物伪报品名为“现代图书”,或者将文物与普通书籍混装,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海关监管。
为妥善处置罚没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的移交办法》等相关规定,广州海关在相关案件结案后致函广东省文物局商请办理移交手续,与指定收藏保管单位广东省博物馆进行清点核对,妥善完成交接手续。
广州海关向文物部门移交的罚没文物。 关悦 摄
海关提醒:运输、携带、邮寄文物进境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品名、数量、价格,如超过规定数量、价格,需按照货物进口相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携带文物出境,须通过国家文物局向文物出境口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文物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办理文物出境许可。对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的同时,在文物上标明文物出境标识。海关查验文物出境标识后,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