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在反间谍法修改中明确“网络间谍行为”
天津消防网讯 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介绍说,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审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关于网络间谍行为的规定,针对信息网络的特点,明确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等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属于间谍行为。
二是平衡赋权与限权,增加救济程序,规定经采取相关措施,涉及间谍行为的网络安全风险或者信息内容已经消除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恢复传输和相关服务的决定。
反间谍法是规范和保障反间谍斗争的专门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重要作用。现行反间谍法前身是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的是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方面的职责。2014年,在原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反间谍法。
“当前反间谍斗争形势极为严峻”,臧铁伟指出,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各类间谍情报活动的主体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泛、目标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隐蔽。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修订反间谍法,是新形势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需要,是推动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确保国家安全的有力法治保障。
据知,在反间谍法修订草案审议和修改过程中,注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现行反间谍法实施中存在的“间谍行为”范围较窄、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赋权不足等重点难点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臧铁伟同时还介绍了其他即将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情况。
其中,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三审稿突出雪山冰川冻土等的特殊性保护要求,从多方面作出针对性规定。包括要求青藏高原省级人民政府将大型冰帽冰川、小规模冰川群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重要雪山冰川实施封禁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人为扰动。建立健全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冻土保护制度,加强对雪山冰川冻土的监测预警和系统保护等。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审稿在促进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方面作了相应规定。规定行政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等应当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公共服务场所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为其使用相关信息化服务给予指导和帮助;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据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4月24日至26日举行,上述法律草案将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