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
天津消防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8月1日发布,围绕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在当天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若干举措出台的意义,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日发布。为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介绍,若干举措围绕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意见关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等重点政策有效落实落地。
“若干举措坚持问题导向,从民营经济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王善成说。
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
在强化要素支持方面,若干举措明确一系列政策,包括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说,税务部门将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包括进一步强化税费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方面。
此外,戴诗友介绍,要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渠道,助力民营企业缓解产业链供应链不畅难题。
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近年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取得一定进展。王善成说,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的情况,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若干举措明确,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出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
王善成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设计,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若干举措还提出,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推动解决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机制,让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
在优化涉企服务方面,若干举措提出,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张舒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推出注销便利化的多项措施,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减注销成本,企业注销便利化取得明显成效。
张舒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优化流程设计、减少公告等待时间、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事后救济渠道、强化信用惩戒手段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普通注销制度,在保障市场交易安全的基础上提高市场退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