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恶性霸凌事件频发 学校为何惯性“冷处理”?_天津消防网 
欢迎光临:中国天津市消防网门户网站现在时间:
社会新闻

校园恶性霸凌事件频发 学校为何惯性“冷处理”?

来源:中国网    更新时间:2023-11-07 15:09:09    编辑:管理员    浏览:282

天津消防网讯 从湖南娄底7岁女童被十余名同学“短暂围住拍打”,到山西大同10岁男童持续两年遭受同寝2名男生欺辱甚至性侵,再到福建一初中生被同学逼迫吃粪便……近期,校园霸凌话题甚嚣尘上。“涉事未成年人呈低龄化趋势且霸凌形态多样化”现象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值得关注的是,当校园恶性霸凌事件发生后,校方的习惯性“冷处理”。学校为何会这样选择?这又将对校园霸凌相关者产生怎样的影响?

“围墙”内施暴 校方第一时间选择“禁声”

10月28日,湖南娄底一名家长公开发文称,自己就读于娄底市某乡镇中心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在10月20日中午午休时,遭班内10余名女生霸凌及性霸凌。文中透露,截至10月28日当天,“校方依然无动于衷”。这期间,该家长曾到访学校沟通相关事宜,但学校以视频设备老化为由搪塞警方调查。

在校园恶性霸凌事件发生后,以“禁声”或“冷处理”为第一应对反应的学校并非个例。在山西大同10岁男童遭欺凌事件中,也是因校方的持续不予以重视,以及对方家长的漠视,最终导致受害者家长选择以视频公开的方式向外界求助。

校方态度决定未成年走向 不当处理将致受害者成施暴者

在面对极端校园霸凌事件时,校方“大事化小”“息事宁人”的消极态度,不仅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庭的二次伤害,同时也势必造成对施暴行为的错误引导。除此之外,更应该引起重视的是,校方的“不作为”或将造成受害者的心理失衡,甚至在未来“黑化”为施暴者。

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校园欺凌国际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琳琳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旁观学生而言,校方就施暴者和霸凌事件的处理态度,将影响他们对学校的看法,可能会为他们造成“校园不安全”的负面印象。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使旁观学生产生“施暴者很威风”的错误观念,从而诱发更多模仿行为。

张琳琳的观点得到海淀区某一线教师的高度认同。她根据曾经的某一案例进行分析称,一名学生在小学期间被同班的3名同学长期霸凌、欺辱,对其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当该学生向教师、学校求助时,学校并未给予妥善处理,最终导致这名学生走上的自暴自弃的道路。在升入初中后,与社会青年相结识,并对曾经霸凌过他的3名同学实施报复,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

惩戒权不足 中小学能做的“少之又少”

在立德树人的育人使命面前,校方“禁声”是否有意而为?对此,一名小学负责人向中国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缘由。

“从我们的实践经验中可以得出,95%的问题学生可以通过教育引导改善和解决,但仍有5%的学生确实存在比较深刻的情感障碍,甚至反社会倾向。”该负责人透露,针对这样的学生,学校能做的少之又少。“在义务教育阶段,我们能做的只有请家长,情节严重的适当停课。”对此,中国网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在教育部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规定,对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仅可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或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或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给予开除学籍纪律处分的规定,仅适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学生。而在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还特别明确提出,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该负责人直言,在处理校园霸凌事件时,学校更像“弱势群体”。

小学四五六年级为欺凌高发期 专家呼吁早预防

“据调查数据显示,全球约有1/3未成年曾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从全球角度而言,这是广泛存在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肖斌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说,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20年将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定为“反对校园暴力和欺凌包括网络欺凌国际日”的原因。

肖斌认为,未成年人欺凌并非仅存在于校园一个场域,但在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确实在校期间较多。在面对、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一些学校的第一反应是消极处理的方式。他认为,这有部分原因是出于人的本能反应,也是一种特殊场景下的“应激”表现。“这不像消防演习,已经纳入校园常态。在特殊场景下,若没有经过培训形成肌肉记忆,仅凭大脑快速给出更合理的处置对策是不现实的。”肖斌认为,在处理校园霸凌事件时,有些学校并不完全具备资源、能力和意识,相关教师也并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储备。

在应对校园欺凌多发且多样化的现状时,肖斌认为应细化家庭、学校、社会三级行为养成和规范准则。“在触及刑事犯罪之前,学生的行为是连续的、递进的,这就要求各方参与学生的约束和教育。”张琳琳对此也持相同观点,她认为,校园霸凌应止于预防,这就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建立三级预防机制。首先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社会情感能力培养;其次是面向欺凌高危人群的团体辅导;最后才是面向已经卷入欺凌事件的学生的一对一心理辅导。她指出,从近年的统计数据可见,相比于初高中,小学四五六年级是校园欺凌的高发期,欺凌行为表现以身体欺凌为主,同时也存在关系欺凌、财务欺凌等其他形式。而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综合的,其中就包括心理健康问题、“触网”年龄的低龄化以及家长的管理缺位。因此,造成了这一年龄段的学生,在自制力和道德观念比较弱的特征下,容易发生欺凌行为。这就要求,学校需要以全校推进的方式开展类似课程或培训,将欺凌止于发生前。但她也表示,从目前各校的反馈情况来看,教师辨识和对待欺凌的意识较弱,各校开展此类课程的热情有待提升。


消防培训
点击排行
随机新闻
友情链接
点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这里给我发消息

1994375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