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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的通知

来源:天津消防网    更新时间:2024-10-15 19:25:21    编辑:管理员    浏览:442

        天津市开展的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是在2015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取消后,以《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为依据开展的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协会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国家人社部要求统一编码,可以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查询真伪,是国家层面的行业人才评价制度确立与延续,有通用性与权威性,也将成为企业人才评价和管理的依据。

        今年天津在全国率先获得物业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评价认定资格。物业管理师一、二级、三级、四级评价认定工作将正常开展,现就相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申报条件

(一)物业管理师(一级)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书(此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颁发)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二)物业管理师(二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书(此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颁发)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物业管理师(三级/高级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物业管理师(四级/中级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二、报名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3张;

(二)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3张,及对应电子版照片1张。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

(四)学信网备案表2张(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复印件2张(高中、技校等学历需要提供,需要与学历证保持一致)。

(五)工作证明2份;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工作履历;(单位盖公章并且本人签字按手印)。

(六)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三、联系方式:李老师:1351629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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