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的通知
天津市开展的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是在2015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取消后,以《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为依据开展的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协会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国家人社部要求统一编码,可以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查询真伪,是国家层面的行业人才评价制度确立与延续,有通用性与权威性,也将成为企业人才评价和管理的依据。
今年天津在全国率先获得物业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评价认定资格。物业管理师一、二级、三级、四级评价认定工作将正常开展,现就相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申报条件
(一)物业管理师(一级)
(二)物业管理师(二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三)物业管理师(三级/高级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物业管理师(四级/中级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二、报名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3张;
(二)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3张,及对应电子版照片1张。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
(四)学信网备案表2张(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复印件2张(高中、技校等学历需要提供,需要与学历证保持一致)。
(五)工作证明2份;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工作履历;(单位盖公章并且本人签字按手印)。
(六)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三、联系方式:李老师:1351629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