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专职财务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财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人员及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专职财务人员3名。
三、工作内容
(一)编制本单位经费预(决)算,定期向本级党组织汇报预算执行情况;
(二)审核支队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和审核会计账簿,按月结账、对账;
(三)定期进行会计分析,拟制和审核年度决算报表和财务报告;
(四)管理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印鉴、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复核令牌或银行电子划拨授权卡;
(五)审核货币资金的存、取与使用;
(六)审核票据的使用和注销;
(七)整理、归档会计档案;
(八)审核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四、办公地点及待遇
根据工作需要分别派驻到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历城区经十东路)、中国救援山东搜救犬机动专业支队(长清区丹桂路)、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长清区丹桂路)工作。工资为4600—7600元/月(税前),另外缴纳四险一金。
五、应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具备《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军队陆勤人员职业健康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等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优先选择。其他人员应具有国家行政教育机关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六)遵守《会计法》和其他国家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规知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文字写作能力。
(九)服从工作安排。
六、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交个人学历学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Qd6UQe7jkURS0kZ6XSBdg 提取码:QDZP)和其他证书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151670450@qq.com,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过期无效)。报名咨询电话:18560018389。
(二)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6月28日14:00-17:00
现场审核地点: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长清区丹桂路2777号)
现场审核时需携带个人学历学位证明、户籍证明、报名表和其他证书资料原件,
(三)初试。报名后,组织初选考试,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5倍(5人)的人员数量确定入围人选。
(四)复试。组织初试通过人员,参加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笔试。根据结果确定3名入围人选。
(五)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政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同步了解考察对象的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对于政审结果达不到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根据笔试成绩、体检、政审等结果,由用人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入职培训及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七、分配试用及管理
确定录用者后,由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国救援山东搜救犬机动专业支队、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外聘财务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除劳动合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时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支队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