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立健全消防救援机构信用修复机制
天津消防网讯 为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利,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信用办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有序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通知》,建立健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以主动服务持续优化消防营商环境。
据了解,信用修复对象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在信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西”网站及“信用南昌”门户网站)有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公示的行政相对人。
信用修复具体程序上,针对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消防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公示期已满一年的处罚信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主动告知被处罚对象各级信用平台已将公示的处罚信息撤下;针对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消防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公示期已满三个月但不满一年,且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信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主动通知被处罚对象填写《信用修复承诺书》《涉及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后,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主动与信用办对接,办理信用修复。针对2018年11月以来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书面告知,主动指导办理。
《通知》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自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录入至“南昌市公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务必做到“应公示,尽公示”,不得存在随意答复当事人不给予公示的行为,或打着承诺不给予公示随意处罚的行为。同时,要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的有效衔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督促行政相对人尽快履行相应处罚义务,并主动帮助信用修复。
需要注意的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业务负责人是落实信用修复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信用修复告知制度要纳入本单位“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主动帮助失信主体修复失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