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消防实验提醒:市民要规范使用驱蚊产品
天津消防网讯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员进行了几组驱蚊产品消防安全实验,通过现场实验证实:驱蚊产品若使用不当,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广大市民在使用时务必远离火源、规范操作。
实验现场,消防救援人员事先准备好了电蚊拍、蚊香、花露水、杀虫剂、清凉油等实验道具。遇到明火,这些防蚊、驱蚊产品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首先进行的是电蚊拍实验。当消防员用螺丝刀触碰电蚊拍时,现场立刻传来了啪啪的声响,并可以看见产生了火花。随后,消防员拿出了杀虫剂并在距离电蚊拍约30cm的位置持续按压喷嘴。让人没想到的是,突然“轰”一声,电蚊拍起火了,现场出现了一条长约30厘米的火舌,整个电蚊拍被火舌吞噬。直到消防员停止按压杀虫剂的喷嘴,火舌才消失,但电蚊拍却还在燃烧。
“杀虫剂含有酯类和菊酯类成分,它们既是可燃物,也是助燃剂,电蚊拍通电的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和杀虫剂一起可能会引发火灾,造成一些事故,所以我们日常生活中建议大家,电蚊拍和杀虫剂不要共同使用。”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胡英涛说。
蚊香也是一部分居民家中经常使用的驱蚊产品。但如果在使用过程中稍不注意,也可能产生火灾隐患。实验时,消防员找来了一块纱布。当纱布掉落在点燃的蚊香时,蚊香头部位的纱布立刻被烧穿了一个洞。随后,消防员又模拟抽纸掉落到点燃的蚊香上,可以发现,仅仅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在蚊香焰心处的纸巾就冒起了烟,并发生了阴燃。如果长时间处于阴燃状态,很可能产生明火,从而引燃周围其他可燃物,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员随后又进行了花露水消防安全实验。实验人员先将点火器打着,用花露水喷向火苗,发现火苗接触花露水后,“哗”一声,火焰突然变大,看上去非常危险。随后将大量花露水喷洒在了消防员平时佩戴的消防手套上,然后用打火机轻轻一点,只见消防手套上也产生了火苗。
“花露水含有乙醇的成分,一般少量使用不会引发火灾,但大量使用的时候,遇到明火,可能会发生燃烧,广大市民朋友在喷完花露水后,最好不要立即靠近明火,以防发生危险。”胡英涛说。
消防员随后又进行了杀虫剂、清凉油等消防安全实验。如果遇到明火,这些驱蚊产品也会起火燃烧。
除了实验的驱蚊产品,电蚊香液也是家庭经常使用的驱蚊产品。“我家在夏天都是用电蚊香液,不过我白天经常忘记关掉,有时候到了晚上才想起来,结果发现蚊香液的瓶子已经空了,但依然处于通电状态,很庆幸没酿成什么事故。”海州区路南街道居民张妍表示。
海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胡英涛说:“使用电蚊香时,首先要去检查插座和插排是否完好,电蚊香要放在一个合适的场所,使用时最好是在下面放一个不燃的垫板。另外,不要长期把电蚊香插在插座上,白天不使用时,要及时把电蚊香拔离插座。”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夏季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规范使用驱蚊产品,使用蚊香时要远离易燃物,使用杀虫剂、花露水、清凉油等产品时要远离明火,通电的电蚊拍不要和金属物品同时接触,以防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