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调剂100名干部充实执法一线 助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天津消防网讯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政治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功能作用,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近日研究制定了《加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政治工作七项措施》,决定从全省专门调剂100名干部投入除患攻坚一线,充实基层消防监督力量。
云南总队党委把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针对全省143个基层消防大队中75个大队消防监督干部少于5人的实际,采取机关业务骨干下沉一线、从超编单位调剂干部等方式,从全省调剂100名干部,按照每个大队至少5名监督干部的标准补齐大队执法力量,投入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一线,助力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根据要求,调剂干部、接收单位实行责任捆绑机制,做到责任要求“三明确”,明确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管理责任,明确调剂干部干什么、怎么干、干多少和完成时限,明确助力行动“日志、周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不失控、责任不漏人、工作不失误。结合大整治行动深化防火条线“师傅带徒弟”活动,调剂干部编入“师徒团队”实行并肩作战,做到业务理论师傅帮教、监督检查师傅示范、经验交流师徒互学,总队级“师傅团队”巡回指导,为大整治行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助力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进一步激励消防监督干部担当作为的七项奖惩措施》明确了具体的奖优罚劣措施和办法,激励消防监督干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结合大整治行动工作进度,总队每半月评选5名、支队每周推选3名“攻坚之星”,大整治行动结束后优先表彰奖励;并将大整治行动的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单位业务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启动专项政治监督,成立1个巡回指导组、16个交叉监督组开展政治监督,坚持正反结合,既发现基层好的做法和勇于担当尽责的干部,又查处一批行动迟缓、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